我是女方已经离婚半个月了,有一个4岁的儿子,离婚时协议书是这样的婚内债权债务都有男方承担包括用的我的信用卡和贷款,并给我12.4万元的忘了写的什么费用了,其中2.4万元两年之内还清每月最低不低于1000元支付,其他10万五年内还清,离婚后对于孩子是这样说的星期五 星期天 星期一有我接孩子,去没有时间他接,两张银行卡他给我逾期一个月,直到银行打电话找我,他说没钱不给还了不管了还说我三个月内别找他,晚上打电话来说我不让孩子上学,事实是我俩商量好的让我给孩子请的假应该录音了,说想见孩子没事见时得经过他同意他说让见我就见不让就不能,还说我不同意他就把孩子藏起来再也不让我见了,现在电话微信拉黑联系不上
24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 婚姻协议中关于债务的条款是否明确且合法?如果存在争议或误解,请尽快寻求法律建议。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及探视权的问题,应遵循法律规定并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信用卡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有任何争议,应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解决。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公正的态度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您对具体细节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考虑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