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教育费怎么算

2019-11-15 20: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2019-11-15 20:44: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394今日律师解答 48225

相关推荐
居委会接管业委会合法吗 1回答
中联Go购合法吗?求律师 1回答
买单侠分期未还款要去村委会调查取证什么意思 1回答
我想咨询一下还贷款的问题 1回答
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你好 1回答
不知道对方具体住址,怎么起诉 1回答
宣城中院立案庭电话是多少 1回答
公司辞退工资可以当时给吗 1回答
离婚判决和好,可以反悔吗 1回答
零月租的卡违法吗?每月去一个微信平台充值,然后给流量违法吗?没有打电话的功能 1回答
起诉离婚开庭男方说女方对孩子不问事怎么回答 1回答
现在很多人在微信上卖印度药这样违法吗 1回答
赡养老人子女应承担什么责任 1回答
修车当中过失致人重伤二级被逮捕 1回答
用工程质量虚假诉讼罪最新案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