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买了一套房子,首付512244元,一开始写购房合同用我的名字,过了三个月,他想房产证上也写他的名字,可我不同意,首付的钱有332244元是从他卡上刷出来的,在打出来的银行单子上是签了我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他有权利在房产证上写上他的名字么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无论是在购房时是否使用了您的姓名,还是在后来更改为您的配偶的名字,都应当视为您们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关于支付首付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笔款项不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而是由您的配偶使用的,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