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入职前和老板谈,每月18O0元,每月二十五号发工资,试用期七天,当上班在三十五天时老板提出每月压800元,年底给,我不同意,所以离职,结算一托再托,到现在老板只给1千元工资,说我违约克了800元,试用期七天无工资。当初没有签合同,老板也诚认,入职前谈的条件,去劳动监检大队投诉,人家说我没象老板提前30天提交辞职书,也是违约,
2025-05-17 05:15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 首先,关于试用期内是否支付工资的问题,我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即使试用期只有7天,也应该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老板提出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年终奖的问题,如果您与老板约定的是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发放年终奖,并且已经履行了试用期义务,则年终奖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如果年终奖是在试用期结束后的某个特定日期一次性发放,那么该日期之前的任何未付工资都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范围。 再次,关于辞职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本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您没有提交辞职书,这可能是导致纠纷的一个原因。建议您详细查看您的劳动合同或相关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了解更多信息并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