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去世,残废金补偿这一块

2019-07-01 05:3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继承人或者赔偿金获得者,一般为直系亲属 工伤认定及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补贴领取都需要通过职工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旦郸测肝爻菲诧十超姜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19-07-01 05:32: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08今日律师解答 44363

相关推荐
企业七月一日不签劳动合同三方还有用吗 1回答
腰椎和胸推轻微性压缩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1回答
你好,请问我在工地左脚骨折,公司怎么赔钱 1回答
您好,我在一所大学食堂卖奶茶,做了10年,现在学校要赶我们走,不让做了,我的同事告诉我,说可以对学校提起诉讼,索要赔偿,我也不懂,不知道可不可以提起诉讼,我跟学校签的的是租赁合同,半年一签,想咨询一下这个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吗?诉讼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1回答
媳妇偷婆婆的钱犯法吗 1回答
2018年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细 1回答
左手大拇指末节部分缺如能有几级 1回答
三个股东一个法人,公司注销后,欠款人要把钱还给谁 1回答
你好怀孕期间怎么离婚 1回答
法院下叛决书不取证不调查不落实屈打成招问成罪打尽南监问牢人囚 1回答
隐私性的亲子鉴定法院不认可但当事人双方都认可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问题可以吗 1回答
对教师教学成绩排名合法吗 1回答
因怀孕要终止请假一个月劳动法规定 1回答
通辽律师咨询免费热线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