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买了套二手房子,跟房主的女儿房主老婆签的合同,签的字是老婆名字代签。因为房子在房主的名下,房主人在上海,签合同时是老婆签的,写了代签,但是没有委托书,然后当时签合同前我说交二万或三万的订金,房主要求交五万,而且必须打到女儿卡里。签合同前我就打了五万的订金到房主女儿卡里,没交给中介。还交了维修基金跟煤气电视那些费用八千多。现在二个月了,房主女儿说他爸爸不卖了,其实他是看涨价了,不想卖给我了,昨天有见面调解。房主女儿说赔我五千。我不肯因为房主快八十岁了在上海,他女儿近五十了房主老婆也在长沙,当时签合同时出面的是女儿跟老婆,房主没有过长沙。现在他女儿一口说,是她自己给我签的合同,不是他爸爸
2021-07-25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