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经离婚了快十年了,我和我姐姐跟着我妈妈,父亲再婚,抚养费一个月200元,但是在这期间父亲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由于母亲耕种父亲的耕地,所以没有索要抚养费。父亲去年去世,因病欠姑父一万元钱。但是父亲的现任没有还钱。去注销父亲的户口时,发现父亲的婚姻状态是离婚,可能没有登记。父亲死时有地,一直归母亲耕种,耕地已经实名制为我母亲的名字。姑父让父亲后来的老婆来要地,请问她要地受法律保护吗?麻烦您了。
2017-12-06 15:25《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本人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当事人认为亩数登记有误,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具体的可以向当地的确权办或者国土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