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十七条的体系解释

2019-06-20 21: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9-06-20 21:14:4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747今日律师解答 51749

相关推荐
网络诈骗报警怎么写?速求 1回答
信用卡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1回答
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了员工,反说员工旷工,然后单位单方解出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回答
网贷不还被冻结银行卡要多久解冻 1回答
因为老婆跟我要离婚导致我伤残 1回答
现在16周寻讯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 1回答
我要投诉,湖北武汉将军路科恩森集成墙板厂家不发货,一年代理期限到了,还有8000多块钱的货未发。 1回答
村民被村官打,没证据怎么办 1回答
挨打了对方全责。我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1回答
劳动法自动离职规定工作6天有工资没 1回答
我自己写的遗主,不样别人知到,法律生效吗 1回答
首汽约车没有人证违法吗? 1回答
碰到傻逼无赖的亲戚借钱不还怎么办 1回答
被公安抓走多久通知亲属 1回答
容留介绍卖淫罪成立后要没收财产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