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丈夫是再婚夫妻,他有个女儿今年30已婚。我有个儿子今年27岁还没有成家。我跟我丈夫结婚已经有14年了,夫妻感情非常好。他女儿自从结婚就跟父亲不来往也从来不打电话关心过。我丈夫今年64岁。一直是我在照顾我丈夫。现在我丈夫如果立遗嘱,他所有的房产都归我所有,可以吗?有效吗?
27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涉及婚姻关系和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着子女必须与父母住在一起或在经济上给予支持。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将这些房产赠予给您,可能会涉及到房产继承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了解有关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且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至于您提到的遗嘱问题,遗嘱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够明确指定遗产分配的方式。一般来说,遗嘱应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由合法的见证人签署。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并执行您的遗嘱。 最后,无论您最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都需要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感受。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