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想离婚但是房子的问题,买房时我出了十五万,供房我自己供了两年十万左右,还有刷信用卡买东西两万。。她们家借了九万还了四万,家里的水电煤五百左右一个月她出的。我们离婚因该怎么分
2024-10-05 20:2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共同所有。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则该房产应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取得的一方个人财产。 关于房贷部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认为是双方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分配。你和你的妻子对房贷的贡献不同,因此可能需要协商确定各自的还款份额。另外,你提到的信用卡消费和个人债务也需要考虑在内,这些都可能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家庭开支方面,由于涉及金额较小,且都是日常生活的必要开销,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具体如何分配还需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并尽可能达成共识。建议尽快与对方沟通,寻找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和协商处理。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