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98年购买房屋一套,现在拆迁安置房一套。协议离婚,老房子归小孩所有安置房归本人所有。现在本人再婚,前妻要求安置房给小孩子,请问,安置房给小孩后,老房子跟小孩有关系吗?假如小孩成年后两套房屋都要的话需要法律援助吗?
2024-12-07 08:28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产继承权,通常遵循的是“法定继承”原则,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院判决来决定遗产的归属。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协议约定将老房子留给您的孩子,因此该房产应该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受您的婚姻状况影响。 至于安置房,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您对安置房的具体分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相关部门。 至于涉及两个房屋的问题,如果孩子长大后想要继承这两套房屋中的任何一套,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产权变更、税费缴纳等复杂事宜,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最后,关于法律援助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司法救助制度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