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下租房问题 7月份和房东签的合同要租到12月份,但是由于我个人原因要退租,和房东电话沟通后,房东说必须找到下一租户才可以退租并把租金和押金一并退还给我,否则就要支付2000元违约金,但是没有电话录音。 我找到下一租户后,房东和另一租户签订了租房合同并和我解约,但是我的两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房东迟迟不退还,共2100元。 合同中提到了违约金,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就不用支付的。当时和房东的电话沟通结果是找到下一租户,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并将剩余租金和押金退回,但是现在房东不认账了,怎么办 房东有没有违反哪条法律规定啊
2021-08-12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