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房子半买半送,没有写收条,本子上写的我老公的名字,是婚后转让给我们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给你发了图片,请你帮我看看,谢谢!
2025-04-17 03:31尊敬的用户, 您的问题中提到您公公的房子是半买半送,并且在本子上写有您的名字。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购买并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在离婚时一般应视为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存在。 其次,如果您的公公在赠与过程中并未明确告知您其房产的所有权性质,或者在签订协议时未提及任何关于产权归属的问题,则可能认为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如果该房产仅由您公公一人出资购买,且在赠与过程中未提及所有权变更事宜,那么该房产仍然可以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您发现您公公在赠与过程中有其他行为(如隐瞒房产真实情况等),则可能存在转移为共同财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建议您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和指导。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