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的刑事案件执行完刑罚还会被追究吗
2019-09-01 17: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对申诉时效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检察院要求抗诉,抗诉没有时效限制,审判机关自纠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