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尽赡养,不给住,66岁的单身父亲只好自己租住了多年,从来也没来看过一眼,节日没有一个电话,现身患多病调解办给儿子打电话也不拿钱给我治病,没有根据故意造谣说父亲交情人, 是否够上虐待,或遗弃罪
2025-11-25 08:53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法律规定中,虐待和遗弃是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关于“不给住”的行为,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有权使用您的住房,并且该住房属于您个人所有,那么这并不构成虐待。然而,如果该住房属于您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而他们拒绝让出居住权给您,则可能存在虐待的潜在风险。 其次,关于“节日没有一个电话”和“从未去看过一眼”,这些情况也可能会被视为虐待。如果您的父亲已经表达了不愿意与您保持联系的愿望,这种做法可能是出于对您隐私的尊重或者是因为他感到被忽视和孤立。但即使如此,仍然存在侵犯他人隐私的权利的问题。 再次,关于“未曾拿钱给你治病”和“故意造谣说父亲交情人”。这些说法如果是事实,那么确实构成了侮辱和诽谤的罪行。此外,如果这些指控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例如影响到被告人的声誉等,还可能构成诽谤罪。 综上所述,虽然您无法直接确定是否有虐待或遗弃罪的行为发生,但是上述情况都可能导致此类罪名成立。因此,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社区服务部门或社会救助机构求助,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