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个月办了个车贷,分期18个月还,贷了7万元到手就5万,现在提前还款还需要8万块钱,他们公司还介绍我去做了第二次车辆贷款,然后昨天突然把我车开走了说我违约做了二次贷款,必须给1万现金才给车,这样可以告他们属于敲诈和高利贷吗?
2025-03-04 03:55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法的金融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汽车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提前还款的条件和程序,并且您在借款期间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那么提前还款可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并核实您的汽车贷款合同条款。首先,仔细阅读您的汽车贷款合同,确保您清楚地理解了提前还款的具体要求和任何附加条件。 联系银行或贷款机构。与您之前的汽车贷款机构联系,询问是否有提前还款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做出可能会导致更严重后果的行为。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有效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