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依赖护理67岁 赔多少

2021-01-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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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为“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给付标准属于护理等级的三bai等,从其年龄构成上一般给付期限是五年,但不适宜一次性给付,也就是实际生死年龄可能少于五年,也可能长于五年。人民法院在审判中会予以考虑,如果伤残赔偿金确定为一次性给付了,赔偿义务人具有给付或执行能力的,可以判决一次性给付。 附相应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 3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于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GA/T800-2008》之附录B(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分以下三等:(a) 完全护理依赖100%;(b) 大部分护理依赖80%;(c) 部分护理依赖50%。(以上给付比例,分别计算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或者50%)

2021-01-20 16: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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