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项目部的人欠我钱,一万多,八月20多号完工的,说是八月底结清相应款项,写的有欠条,当时八月底找他他说没钱 说三天,到三天后找他还说没钱,一直拖,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这都半个多月了,打电话找他还不给,我现在别的工程马上开工,前期离不开钱,我打算去他家找他,如果还不给的话,我准备把他的车开走,什么时候给钱,什么时候还他车,请问我这行为算不算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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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法的,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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