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和母亲在我14岁的时候离婚了,家里三姐妹全部判给我妈妈扶养,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每年父亲要给我12000的生活费,我现在读大三了,父亲一直没给过生活费,在此期间他也没来看过我,我也多次找父亲协商,但父亲不理我也不给生活费,他也有家庭了,离婚原因是因为父亲在外有女人了,母亲身体不好,经常生病,现在我还在读书,家里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请问我可以起诉要回属于我的利益吗?
2025-04-07 15:1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如果您的父亲没有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支付生活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抚养费,并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相关费用。 在具体操作中,您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法定的抚养人,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经济来源证明(如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同时,还需要准备充分的书面材料,比如起诉状、证据清单、收据或发票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概的建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强烈建议您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和适用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