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婚前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于儿子名下,儿子婚后加上儿媳妇的名字,并去公证处公证,是否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时,是否需要父母出席?
回答数:924
住房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该住房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两位当事人姓名,那么住房产权是两位共有,在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分割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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