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岁半的儿子放学后到村委会的大门口玩耍时,被村委会坏了的大铁门砸伤,导致我儿子的左手骨折错位,去医院做手术下了一块刚板花费九千多块钱,然后三个月后还要在做一次手术取刚板还要四千多块钱的手术费,共计一万三千元。请问村委会有责任吗?能够得到赔偿吗?
2025-03-16 21: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村委会的大铁门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修复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应认定为存在过错。因此,村委会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您儿子受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属于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则村委会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村委会的过失行为,村委会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建议您与村委会进行协商,由双方共同商定赔偿金额,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您对村委会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