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拆迁。是老一辈的房子,房主已经去世,六个子女户口都绑在一起,没有分房产。现住家的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是低保户并患有残疾且没有房产,其他不住在老房子里的四个子女都有多处房产,现在有房子的子女要求平均分房产。请问那个住家的,低保户并患有残疾的家庭可以多分到财产吗?
2024-09-28 22: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即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分割,然后依次向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分割。如果有多于一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则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是老一辈的房子和六个子女,包括两个住在老房子里的子女以及四个没有住在这个老房子里的子女。由于这个家庭中的低保户并患有残疾的人无法居住在这个老房子里,因此他可能不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此外,即使他符合继承权,也可能因为他的特殊状况而被优先考虑分配遗产。 对于其他三个没有住在这里的老房子里的孩子来说,他们应该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并考虑他们的实际需求和情况。考虑到这些因素,建议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