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借车借来借给叶某把车主的车开路上去扣了12分十赔偿700元然后叶某跑了车主找到了我让我去找叶某找不到叶某刚好就我认识叶某他们都不认识他们就非要说是我借给叶某的他就着急要找个人替他赔偿就胁迫我签了俩张欠条一张7300-张5000元11月24号开庭,不关我的事变成了害自己请求律师告诉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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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对方胁迫您签署的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您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胁迫您本人签署的,就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认定下判决该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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