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乡镇快递的承包区 就承包了这一个镇的一家快递 上一级是县级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要我们交三万,其中一万五是说公司品牌费用加盟费,另外一万五是押金,当时交三万他们不给收据和发票,说了几次才在合同上写了收到我们一万五,另外一万五没有写,我们在公司系统上都是派件员而不是网点,另外一万五他们也是入自己口袋的没有给公司的,我们合同是一年 现在做了半年,他们以全部快递要统一为由要给别人接手,我们要他们退回三万,他们以我们违规收费为由说按合同可以一分钱不退我们,因为乡镇快递我们要自己买车每天来回几十公里去到上一级公司把这个镇的快递拉回来,每天五十多个件,会收两元转运费,但是公司合同写的不允许的
13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争议。 关于押金的问题。如果押金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已收取,则应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关于品牌费用加盟费的问题。如果该费用已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且已经实际支付,则也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关于转运费的问题。如果转运费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并且已经实际发生,则也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关于是否需要将所有快递交给别人接手的问题。如果您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那么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