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靠汉江河边的河滩是我们小组集体共有的,我们本小组一位村民前几年一直利用河滩挖沙存沙,建立了沙厂场。是和组里签了合同的。去年合同到期后以河滩已经被***征收为由不在和小组集体签订合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地建电站确实征收了河滩,但村民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款。由于这位村民成立的沙场一直在实际使用河滩,这里想知道小组村民可以向沙场主张赔偿或是要求沙场和集体签订合同吗

2019-08-25 16:0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集体土地村民有权利索要赔偿,集体可以委托一人或者以上的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9-08-25 16:09:4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611今日律师解答 50387

相关推荐
员工在应聘时跟老板口头协议做两年但是在职期间有经济纠纷协议还算吗 1回答
工资3200抚养三个子女抚养费 1回答
在工厂受了小伤如何赔偿 1回答
拘留释放,老板不给工资 1回答
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回答
有承包合同在承包地里建基站合法吗 1回答
没有孩子,婚后个人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1回答
房产律师在线咨询电话 1回答
老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强拆 1回答
如果贩卖仓鸮违法吗,要判刑吗 1回答
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中心 1回答
美容院强制消费110管吗 1回答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中心 1回答
暑假工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1回答
关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