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边是骑手,配送菜品的,在送单途中撞到行人,公司是有买保险的,但是必须要是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才能报销,如果伤者在知道这种保险情况的前提下转至不符合赔付标准的小医院进行治疗,这样产生的治疗费我要赔偿吗?
2021-01-20 16:56《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