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婆离婚,房子双方赠送给儿子,老婆提出的离婚,儿子归我,归我抚养,不幸儿子在她家带弱水身忘,现在她要求要回赠送儿子一半房产,这合理吗?
2024-07-26 02:4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改变。因此,您和妻子离婚后,你们之间仍然有权利继承和使用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房产。 至于您提到的弱水身忘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孩子是您的亲生子嗣,则您可以主张其享有部分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孩子不是您的亲生子嗣,则可能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情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自身的情况和利益,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建议您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