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把我当作生育工具,我们结婚十年了,是2006年结的婚2010年生了个女儿,我老公是独子他们希望我生儿子,但是我得了不孕证冶了几年才生下了女儿,之前冶病的钱都是我的,有的是娘家给,他家条件比我家好,公公是公务员,家婆也有公资,但是他们不愿出,花那么多钱,他家只出四千块,他们家有一栋三层楼,我想争夺女儿的挽养权,然后想要点赡养费,可以吗?
2016-12-15 01:26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2岁以上10岁以下根据双方条件进行判分,10岁以上孩子愿意跟谁判给谁,有出轨,家暴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