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曾经的女朋友和她的前任男朋友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我在和她交恋爱期间,我吹牛夸大说自己是富二代,她提出给她买房房车等要求,我也随口答应,我自己打印出来的购房合同协议书,就是有着简单的协议,没有签名盖章,现在分手了,她全部责任推给我,我差点受到绑架,在受到人生威胁和恐吓的时候自己提出给女朋友的前男友欠条,为了保护自己,脱离危险,报警了警察说我报假案,现在我想问问法律法规,在和前女朋友期间,女朋友叫我老公等语言,我没有威胁她和她家人,现在她反过来说我威胁她和她家人,其实就是她前男朋友威胁她和威胁她的家人,她给我截图说她的人前男朋友给她朋友打信息说死都要找个垫背的现在我人生受到了惊吓和威胁
2025-04-25 06:09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着名誉权侵犯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对方声称您有威胁到他们的行为,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了解其指控的具体内容和依据。如果您认为对方的指控是恶意攻击,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澄清事实,比如申请公证或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 此外,建议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过度透露个人隐私。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轻易接受外界的压力或威胁,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求助于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帮助。 最后,对于任何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如被威胁、恐吓等情况,请立即拨打当地警方报警电话,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