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施工路段骑电动车速度三十五码由于碎石较多导致车头偏离方向闯到步行路人,导致路人右手手掌一片骨头有一点撕裂性骨折,医生说问题不大,休息一个月就可以了,而且是在晚上光线不好的情况下,这个路人六十岁,检查她本身有骨质疏松,而且刚在小作坊里做手工活一两天的,她说她一个小时十五块钱,向我们索三千块误工费,还有一些营养费,因为路人是在车前方正常行走责任大在我们,医疗费我们肯定全出,请问问她要误工费和营养费合理吗,我们应该理赔那些呢,
2025-03-20 09:0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行人因事故受伤并需要医疗治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其有权获得赔偿。 关于误工费,如果该行人在事故发生后确实无法从事工作或从事与以往相同的工作,那么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误工损失。但是,误工费通常是指受害人因伤而减少的收入部分,而不是用于支付其他费用(如营养费)。因此,在计算误工费时,应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以及可能的替代收入来源。 关于营养费,如果该行人确实因事故受伤而导致身体受损,且医生建议其进行适当的营养补充,则可以考虑支付必要的营养费用。然而,这通常被视为一种额外补偿,并不应作为直接赔偿的一部分。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证明事故的责任归属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如果您对具体事宜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