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 又找了个人 他有两套拆迁的房子 另外还有两套小产权的房子 现在我的条件就是如果要结婚他必须有一套房子写我的名字(拆迁房) 开始他不想写 我就不答应跟他结婚 现在他同意写协议了 并且要他姐姐和儿子都签字 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吗?还是必须要去法律公证处公正啊?
2025-09-15 18:39您的婚姻状况以及您所描述的房产情况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房产,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基于合法购买或继承而获得的,并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才能确认所有权。因此,如果您的前夫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这两套房产的合法权利,那么这些房产可能并不属于他的所有。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协议”,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协议可能是有效的,但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通常,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条款,确保您了解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您对某个具体的条款不明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最后,是否需要通过公证处公证,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对于涉及财产转移等重大事项的协议,如房产买卖、婚姻关系变更等,可能需要经过公证处的见证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但是,这也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习惯做法。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采取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