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27日把一笔120万现金交给一个所谓农业厅的领导,对方称帮我从海关搞到拍卖的羽绒,半个月内交货,如不交货就退钱,可到了时间交不了货给我,也不退钱,故意找各种理由拖,说了两次还款时间,都一分不还,我分析是他拿我的钱去做其他事了,这样我报警,他是否涉嫌诈骗罪?为防止对方赖帐写有借条给我, 请律师帮解疑。
2025-12-24 07: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首先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认为对方可能涉嫌诈骗罪,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对方可能已经转移了财产,因此在采取行动时应谨慎行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