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4年的,老公四月份去世了,孩子下个月出生。因为我本人没有经济能力,公公婆婆条件也很差。所以我想把孩子送人。但是公婆不同意送人。他们快60岁了,还有一个35岁的儿子没有结婚。他们说不管如何都要养这个孩子。不让我给人。他们既然要管,那他们就管到底,我以后还要我我自己的生活,我能否和他们写协议,以后孩子是他们管,以后我会尽自己的能力来给她我有的,但是他们不能来找我和我的父母。我打算生完孩子,
2019-07-20 22:42你好,双方可以达成领养协议,在办理完领养手续之后,你本人可以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可以联系民政部门办理,否则对方是有权利要求亲生父母承担法定的抚养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