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的房子我爷爷当初说给我但是没来得及立遗嘱。我爷爷有一个养女。但是未尽任何赡养义务。也说房子归我。当初我把房子卖了她也同意了。现在我又把老房子买回来了。现在我想把老房子办理过户到我名下。能过户吗。需要给他份额吗我是农户农村的房子
2025-12-18 11:54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继承权和产权变更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爷爷生前没有立遗嘱,且您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 关于您卖掉房子并重新购买的这一行为,是否涉及到产权变更或继承问题,取决于您与卖房者之间的协议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您的合法财产,并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您,那么您可以依法申请产权变更登记。 至于您的养女是否有权要求在产权变更中分得份额,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具体约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同时,作为农民,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可能还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在处理这类事务时,应考虑这些因素,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