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下婚姻赔尝费。去年底相亲了一个对象,2015年底到今天有10个月了,1、男方给我1万见面礼,2、糖礼6千,3、父母节礼1万5千,4、买结婚设备3万,用了近2万,东西全部在男方家,现在没有正式举办婚礼,用在我方钱共计4万。 然后,从见面的第二天就订亲了,也就是大年初一,之后就要求我不准工作,要结婚生子先,我被父母逼的同意了,但在这10个月时间内,没有感情,男方对我无所谓并不尊重我,我提出分手,他要求我赔尝1万元。他控制我损失1年的经济收入,还有青春,还有名声,怀了小孩问他怎么办,他不理,后来流产了,他现在也不知道。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追问他对我的责任,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身体等~!
2016-12-06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