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六年了,离婚时孩子都由他扶养,当时我没有能力扶养孩子,就答应了。离婚后他往家里带去七八个女的,有的过一夜就走了,有的过两个月走了,也有过半年走的。有一个和他拿结婚证的和他生活了大概三年,现在和他离婚了。在这三年期间这女的对我的孩子表面很好,被着孩子的爸爸打了好几回,卖好吃的都藏起来不给孩子吃,当着孩子爸爸的面装好人。孩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心影响很大,他平时教育孩子都是用暴力。孩子现在都不想上学了,想和我一起生活。我想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谢谢! 孩子13岁 女孩
16天前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夫离婚后,孩子一直由其抚养,并且在离婚过程中,您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因此同意了前夫的请求。然而,在离婚后的几年中,前夫频繁地将其他女性带到家中,有些人在那里停留时间很短,而有些则长达数月或更长时间。 这种行为可能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特别是由于孩子的父亲对其施加了暴力。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孩子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并可能影响其社交技能和自尊心。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了解孩子的感受并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况,您也可以考虑申请法院介入,以保护孩子的利益和安全。 最后,如果您认为孩子的健康和福祉受到威胁,您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向当地儿童服务部门报告情况,并要求进行家庭评估,以便确定最适合孩子的长期方案。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