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
回答数:440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年。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5年。 3、致人伤残、死亡1—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0年。 4、对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吊销驾驶证处罚的,使(领)馆官员、使(领)馆车辆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永久保管。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35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87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