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三年了,我们不是一个地方的,现在要离婚,男方不在家一直拖,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吗,分居三年,三个孩子,孩子都在老家,2006登记结婚证,拆迁安置房,房子已经分下来,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和对方协商不成,或者对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您提到的拆迁安置房的问题,由于拆迁安置房是您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果您想要了解具体如何分割,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决。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最后,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