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把房子卖了,对方付了五十万,事情已过一年多,还没过户。对方已入住,我现在想把房子拿回来。可行吗?谢谢
2025-12-30 02:3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且对方已经实际占有和使用该房屋,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房屋。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其他争议或纠纷,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因此,在您提出的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式。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