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跟相亲女见了2面,见第二面的时候送了一件700块钱的衣服给她,但是她不想跟我朋友处对象,我朋友现在想要回这700块钱衣服款,但她只同意给500,我朋友能要回这足额的700吗?有法律支持吗?
2025-07-30 08: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您的朋友想收回该服装款,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来说,您应该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愿意继续交往,并要求对方返还服装款。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