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一年了,之前是协议离婚的,有一套房子写的夫妻名字,协议离婚时写的将来给孩子.孩子现在11岁男孩,每月2000元抚养费,现在我觉得2000元抚养费压力好大,想咨询一下怎么能不给抚养费?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女方,然后我不再给她钱了吗?
2021-01-12 14:39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