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人,丈夫是四川人,我们在贵州我的老家登记结婚的。2015年在娘家生小孩,孩子半个月他出外地工作,因为分居两地闹过不开心,7月份他回贵州看望孩子一周左右又出外地了。从这之后到现在两年多没回来过,没打过电话,从孩子出生没给过一分钱,问过公婆也说没有联系(公婆常年在杭州打工)。这种找不到他人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离婚?孩子两岁多,会判给谁?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如果有也就是结婚的时候他们家给了7万的礼钱。
2021-04-2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