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要离婚,房子是婚后由我的父母出8万元,我的名贷款6万所买,落在我的名下,由我还贷,我还3万后,由我父母出3万一次性给还清(有银行每月还款记录)。现房值35万,她父母出1万5千元装修。孩子要跟妈妈。请问房产如何判决?另她名下有几万元存款(婚后),我名下有台几万元的车(婚后我父母给买),如何判决?
2024-11-08 10:35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当考虑双方的贡献和需求。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您负责偿还房贷,因此该房屋应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 至于存款和车辆,如果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具体到每个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意愿以及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原则。您可以与妻子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