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房东。我有一间门头房商铺,一直往外出租,租户是2016年12月7号与我签的合同,2017年12月7号到期。当时这间房子的上一家租户私下收取转让费,我并不知情。今年,租户不想再租,跟我说转让费的问题,我才知道存在这种情况,我想到期收回房子,不继续租给这家租户,结果租户不同意,跟我闹,非让我赔偿转让费。或者是他们继续自己转租给下一家,也需要加上转让费,这样弄得我很被动。我自己的房子,我不想让租户私下收取转让费,不租就直接走人就可以。这家租户非认为她损失了转让费,非找我,但是我根本一点不知情,也不是我收取或者授意别人收取转让费。我也很无奈,应该怎么处理?
2021-05-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