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四川省,达州渠县,我有个私生子,孩子由女方抚养,法庭判我按城市待遇给的抚养费,可是孩子一直是放在乡下抚养,像这种情况,我可以不给那么多抚养费吗
2024-07-26 03:0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应当以实际的生活费用为标准,并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如果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并且在乡下生活,那么可能不符合城市待遇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但是请注意,您的请求必须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合理需求,而不是仅仅因为您认为对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支付足够的抚养费。 此外,如果您决定不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应提前通知法院并说明理由。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例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法律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