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能拖欠员工工资为理由追工程款是否犯法?
2020-10-31 16:58您好,“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这一条款可能包含两种情况。 一种是:不存在拖欠工资事实、但借该事由讨要的,这时假借拖欠工资索要行为自然是不正当的,因为不存在合法事由,支付单位自然可以拒绝以此事由支付,索要方仍可以通过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索要进度款; 另一种是: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而此时工程款尚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在这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特殊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拖欠工资未付的,是可以在未结清工程款的范畴内先行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即此时支持以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 所以,“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既有合法情况,也有非法情况,不能同一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