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专门虚开发票牟利的团伙骗子,我被中介骗子骗我冒名当了公司法人和股东,随后骗子拿公司的公章和发票章营业执照等虚开了发票,可是我没有实际经营过公司,上面过户资料签名也不是我的亲笔签名,公司没有合同章和财务章,现在问问骗子拿我的公章之后去帮别人担保时盖章我有责任吗?虚开发票我有责任吗?因为骗子是拿了公章走的,接下来用于虚开发票跟我有关系吗?贷款,担保上面盖公章跟我有关系吗?详细回答
22天前首先,您需要澄清的是,您是否已经向警方报案,并且正在接受调查。如果确实如此,请确保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以及隐瞒收入或不申报纳税等情况。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上述犯罪,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您提到的其他问题(如贷款、担保等)与您的案件关联度不高,通常情况下,这些情况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的加重。但是,如果涉及刑事犯罪,例如虚构事实获取贷款、担保等,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谨慎行事,避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