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一年有多少不起诉名额
2020-12-14 16:30检察机关不起诉有四种情形。分别是 1. 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4. 附条件不起诉:仅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不属于典型的不起诉制度。 综上,检察机关不起诉没有数量限定,跟具体的犯罪情节和证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