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租一个铺面.甲方承诺独家经营,和铺面外可以外摆。他的市场菜市场是政府规划的可以吸引周围五大小区的人来买菜,民生人气会很旺等,但这都不写道合同里,我合同里全是义务没有权利。今年上半年就电话沟通下或者只能租到一半,让他自己招商。因为他合同规定我不能分租转租,我提前半年给他说了,他没有招到商就要我按全部面积支付房租,不然停水停电。请问我不能转租不能分,提前半年他说了也不可以,我不租也要没收我押金。提前沟通好退出都不可以。我是不是遭遇了格式合同,我的权利在哪里?他们停我水和电造成房租浪费,店员工资和对生意损失怎么算。我一个女人带两个娃娃靠店生活,遇到这种生意做是亏,不做还是亏还不得转让
2017-11-30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