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一些网络游戏的相关法律问题,我玩了一款叫去吧比卡丘还有一款叫全民奇迹的手游,最近交了一些游戏朋友才发现,原来这个游戏存在很大的差别,别人玩这个游戏用的平台叫乐8,充值100块到平台就有200游戏币,然后游戏币在游戏里充值可以获得200的充值金额,而我用的平台叫爱思平台,充值的比例只是1比1,就是说别人充1000块就有2000块的游戏充值,而我充1000只有1000的充值金额,我突然领悟到这个游戏的黑幕,感觉这是一种商业诈骗,我在爱思的充值金额达到了6万块钱,请问我可以追讨赔偿吗?或者我可以要求他们把我的游戏资料转换到乐8平台享受同等的待遇吗?
2021-06-10 11:14